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公务车辆保险
|
2
|
项目编号:LAXZ-CGB201726
|
3
|
标书份数:每包壹份;密封提交。
|
4
|
接收报价文件日期: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
5
|
中标服务费:免收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
市
财政局
“
财购〔
2014〕425号文件
”确定的保险公司。
三、评审方法及废标
1、本次货物采购项目将采用有效最低价法评审。
(
1)有效最低价法:以报价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资格条件、采购内容、付款方式、设计思路简介、项目完成期等)前提下,根据各家最终承诺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
2)满足采购需求,如果最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者相同时,且均通过询价小组评审,则采取投标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人。
(
3)“有效最低价”主要考虑:①报价是否响应本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②报价是否会降低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质量、服务内容等;③报价是否会低于投标成本;④是否有重大缺项漏项或错项。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投标;不合理的低价投标无效; ⑤如第一成交后选人被质疑,经询价小组查证,确认属实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2、询价过程中,如果询价小组一致认定投标人报价不合理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合理说明,否则询价小组可以认定其报价无效,即废标。
四、投标文件接收:
1、投标文件应装订密封,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8日上午9:00时前;
2、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六安市红十字中心血站5楼采购办
3、请在投标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标书内应有投标人联系电话。
五、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
: 六安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联系电话: 0564-3697329 联系人: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