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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无烟单位创建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8-06 09:29:26 信息来源:本站 浏览:536 次

站字〔2022〕12号

关于开展无烟单位创建的实施方案

 

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无烟单位创建,保障全体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身心健康,根据我站实际情况,制定无烟单位创建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

为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健康、清洁、绿色、无烟的良好办公服务环境,根据《关于开展六安市2022年度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活动的通知》(六卫健办秘〔2022〕18号)文件要求,以改善办公环境、创建健康单位为目标,深入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创建无烟单位领导小组,设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陈全胜

副组长:张树新  徐曙光

成  员:赵小亮  张  丽  梁  冰  周永彤  程  洁

    徐  锐  汪文华  袁  芳  江  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后勤保障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赵小亮兼任。

成立的领导小组各成员既是控烟监督员也是巡查员,履行控烟督查巡查工作职责。

(二)领导小组职责

1、为促进我站控烟活动的开展,站领导起带头作用,率先戒烟、控烟,并定期召开控烟工作会议,对本站控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领导小组的成员为各科室控烟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科室人员进行控烟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与教育,不定期组织检查、培训和考核等。

3.严格执行各项控烟制度。

(三)控烟办公室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执行控烟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定期召开控烟工作会议。

3、负责定期组织机关人员培训。

4、负责定期对本单位控烟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记录。

5、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6、配合上级部门的各项控烟工作的实施。

三、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成立创建无烟单位领导小组,制定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大力营造创建氛围。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教育,增强职工的自我保健意识,提高职工的控烟自觉性和控烟能力。

第二阶段:创建实施阶段。创建无烟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具体落实控烟工作,组织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使创建无烟单位的各项指标逐项达标,切实将控烟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我检查,整改问题,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档案资料。

四、工作内容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

在各科室、会议室、楼内走道、水房、卫生间、献血场所等张贴“请勿吸烟”等禁烟标志。站领导要利用周一早会、科室例会、职工大会等途径开展控烟、戒烟、禁烟教育,培养职工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职工的自我保健意识与能力,使控烟、戒烟成为广大干部的自觉行动,通过宣传使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到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的意义。

(二)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

1、各科室和全站职工都要重视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将控烟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把无烟单位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制订控烟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无烟单位创建目标责任考核。站控烟领导小组对控烟工作全面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均为科室负责人,要对本科室的控烟工作负责。控烟工作有经费支持,用于日常的工作环境保洁、管理和必须的硬件改造、宣传标语、宣传板报制作工作。

2、各科室、会议室、楼内走道、水房、卫生间、献血场所设置明显禁止吸烟标识,室内任何场所内完全禁止吸烟,无烟头、无烟缸等烟具;来客不设招待烟,同事彼此不敬烟;凡来办事、献血的人员,一律不得在室内任何场所吸烟,不准乱扔烟头。各科室对外来人员禁止吸烟负责或及时引导其到室外吸烟区。党员干部要带头不在室内任何场所吸烟,并担负起劝解来站人员戒烟的义务。室内发现烟头、烟具等物,视为吸烟。

3、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控烟监督巡查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督查,要以强烈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控烟工作职责,发现在室内吸烟者,严格按奖惩制度办理。要定期组织控烟监督巡查员学习培训,并建立培训记录。

4、宣传科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设置控烟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宣传控烟知识和其他健康知识,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5、全站人员要关心和支持无烟单位创建工作,担负起劝阻同事和他人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和戒烟的义务。 

6、无烟单位创建责任在各科室。全体工作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并将“吸烟危害健康”的知识融入到工作中;科室负责人要带头戒烟,并采取多种方法帮助吸烟职工戒烟;控烟监督员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发现室内吸烟者及时劝阻,若遇到不听劝阻者,及时上报领导小组,按照奖惩制度处置,并清除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工具。

五、管理与考核

为加强对控烟工作的监督力度,站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明查或暗访,监督巡查员应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作好工作记录,并对每次控烟督查结果将予以通报。

1、全体干部职工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站通报批评,并扣除当事人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次,连续出现三次或以上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控烟纳入安全卫生检查,若检查发现科室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扣除科室当月奖励性绩效30元/次。

3、将控烟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对违反控烟规定的科室及个人,一经查实,将予以批评教育或通报,达不到无烟办公室标准的,给予通报批评。

4、对按照规定达到无烟标准的办公室,年终将给予精神鼓励,评为“优秀控烟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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