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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质量投诉与不良反应控制程序

发布时间:2024-07-31 16:04:47 信息来源:本站 浏览:479 次

4程序

4.1供血服务科接到投诉电话后应如实填写《投诉与输血不良反应登记报告》,及时对投诉内容进行识别和判断。

4.1.1对血液质量属于供血服务科可控制范围的, 如合格的血液错误发出,不合格的血液错误发出的执行《血液收回管理程序》。

4.1.2对血液质量严重不满,影响输血安全的;患者有输血不良反应发生的;怀疑发生细菌污染、免疫相关输血反应的,应及时通知质管科。

4.1.3对于由于院方配血错误或输错血液发生的输血不良反应,供血服务科只填写《血液质量投诉与不良反应调查处理记录》交质管科。

4.2处置对策

4.2.1信息渠道24小时畅通,并保持记录(供血服务科电话0564--3630617)。

4.2.2对医疗单位公布投诉电话(供血服务科24小时值班,电话0564--3630617、质管科正常工作日0564--3697326);

4.2.3向社会和各医疗机构公布的联系电话3630617 ,便于各医疗机构直接反应血液质量问题和输血不良反应情况。

4.2.4血站其他部门员工接到有关血液质量问题投诉的,应及时传递给质管科。

4.2.5加强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

4.3质量问题的处置

4.3.1供血服务科在记录质量投诉的内容和不良反应情况同时,应填写《投诉与输血不良反应登记报告》记录对方的详细单位和联系方式,并及时处置。血液收回时当班人员填写《血液收回登记表》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用血机构情况说明,提交质管科;

4.3.2质管科在接到供血服务科血液质量投诉报告后,应对出现血液质量问题的严重性和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原因作出初步判断, 组织质管科及相关人员及时到场处理问题;

4.3.3细菌性污染所致输血不良反应,应及时封存隔离该血液,进行调查、追踪和分析;

4.3.4如怀疑非细菌性污染所致输血不良反应,应初步判断是免疫相关不良反应, 进行调查、追踪和分析;

4.3.5对所有需调查、追踪和分析的血液,作逆向追踪,追溯该袋血液的储存和放行信息以及冷链信息--隔离和批放行信息---检验信息---制备信息--采集信息等。

4.4分析和改进

4.4.1质管科经分析确认确实与我站血液质量有关的,应及时报质量主管,由质量主管负责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对血液产品作逆向追踪。通过逆向追踪执行《监控和持续改进管理程序》针对原因制定出纠正及预防措施;

4.4.2必要时检验科送省血液中心进行相关抗体检测等,作进一步的原因分析。

4.5报告

4.5.1当出现重大问题的投诉时,质管科和接到投诉的相关人员应及时向分管站长和站长报告,站长应及时向市卫健委报告;

4.5.2对血液质量的投诉进行调查分析改进后,质管科应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并向相关单位反馈信息以便增强公众对输血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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